重慶到稻城亞丁旅游線路報價包含:1、A 機票:重慶—稻城往返為經濟艙(航班以出團前通知為準,如因天氣原因,造成航空公司航班調整、延誤取消等,責任與旅行社無關,由客人自行承擔;機票政策性調價,補差價由客人承擔。旅游者在報名簽合同時須提供正確的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仔細核對自己的身份證件,若因名單提供錯誤和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游客自行承擔)。 機票失信人和被限制消費人請報名參團時如實告知(此類人群將無法出票),我社不具備查驗的資質和義務,如出機票時無法出票而造成的機票空位全損和地接產生的車損、房損由游客自行承擔,敬請諒解!團隊機票一經出票一律不退、不改、不簽(所有游客均不提供機票行程單)。B 旅游用車:
①、保證一人一座用車,旅行社不保證車輛類型要求,旅途中為套團滾動用車,可能全程非同一臺車。因亞丁景區交通管制,游覽景區當日酒店-景區為定時定點交通車擺渡,請按照導游約定時間集合乘車,如因自身原因錯過乘車視為自動放棄,游客需自行乘坐公共交通返回酒店或集合地點,費用游客自理,敬請諒解!
②、對于車輛在一些特殊地段,當導游或者師傅告知需要關閉空調(如:爬陡坡)時,請游客給予理解和支持。
③、行程內所有自由活動期間以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車服務。請予以理解。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車等)延誤、取消、造成無法按時參加我社旅游出團計劃者,需向我社交已經產生的旅游車位損失費及行程及合同約定的其它已產生費用。
④、不含重慶市區到江北機場接送,所有游客自行到重慶江北機場統一集合。
1、住宿:酒店雙人標準間帶獨立衛生間。單房差:團隊中單男單女,旅行社有權安排三人間或加床或由客人自補房差。稻城亞丁沿線住宿硬件和軟件條件都有限,請不要以城市的標準來衡量,敬請諒解!行程中提到的酒店星級名稱,為非國家旅游局授牌的星級酒店,僅指旅行社行業內部評稱。因稻城電力供應不足,經常會有停電停水現象發生,如遇臨時斷水斷電等因素造成部分設施無法使用,敬請諒解。同等級酒店的設施因地區不同而有較大差距,遇特殊原因(如天氣,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變更住宿地點,客人不可指定住任何酒店,須隨團安排,標準不變。(稻城提倡綠色環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備,希望理解)
(以上酒店標準:2 人間、獨立衛生間、彩電、限時熱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2、用餐:含 1 正餐 3 早餐,酒店早餐均為贈送,所有團隊用餐如自愿放棄用餐均不退任何費用),石板烤肉餐標 60/人,如果由于客人禁忌或者天氣原因可以提前說明更換為同價位特色藏餐,本產品是打包優惠價行程中安排的特色餐不吃不退,望諒解(注:亞丁景區內游覽無法安排正常團餐,請自備干糧,敬請諒解)。
3、門票:含亞丁 150 元門票,亞丁景區觀光車 120 元/人;景區開放游覽時間以當日公告為準;亞丁沿途風光為免費景點,是旅行社為豐富行程所作安排,如遇堵車或不可抗力因素,不涉及任何退費!本產品為特價產品,已將相關景點進行優惠打包,不再重復享受優惠(包含自動放棄),如放棄不涉及退費;
4、保險:含旅行社責任保險,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體傷害及財物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賠償。解釋權及理賠權由保險公司負責,如參團人員為外賓請提前告之我社。60 歲以上老人請自行辦理保險。
5、導游:司機兼導游。(10 人以上可安排導游;旅途中為套團滾動導游,全程可能不會同一個導游.)
6、小孩:2-11 歲兒童只含往返機票、旅游車費(不含觀光車費)、半餐,其它費用自理不占床,不含住宿和門票(行程中產生門票及其他費用由客人(家長)自理。);小孩請登機時帶上戶口本或身份證。
重慶到稻城亞丁跟團旅游報價不含
1、【景區交通】亞丁景區二進景區觀光車 60 元/人(必須產生),沖古寺到洛絨牛場電瓶車費往返 80 元/人,單程 50 元/人;洛絨牛場到牛奶海馬費單程 350 元/人/趟,走進藏家歌舞晚會等其他自費項目。
2、【單房差】因出現單男單女或者客人要求一人一間,需要支付房差;
3、【保險費】游客旅游意外傷害險;航空保險,如有需要,可在機場送機專員處自行購買;
4、泡溫泉注意事項:
⑴入水時,應從低溫到高溫,逐次浸泡,每次 15-20 分鐘即可。
⑵泡溫泉的時間,應根據泉水溫度來定,溫度較高時,不可長久浸泡,以免出現胸悶、口渴、頭暈等癥狀。
⑶泡溫泉時,應多喝水,隨時補充流失的水份,如果感覺身體不適,應馬上離開,不可勉強繼續。
⑷溫泉為指定場所,由導游統一安排,如自愿放棄,不涉及任何退費。
5、旅游費用包含內容以外的所有費用:
(一)一切私人費用:例如交通工具上/酒店非免費餐飲費、洗衣、理發、電話、飲料、煙酒、付費電視、飲品、煙酒、行李搬運、郵寄、購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或宴請等個人消費;
(二)自由活動期間期間的餐食費及交通費;
(三)因個人原因滯留產生的一切費用;
6、因天氣、氣候、罷工、航班取消或飛機、車輛、船只等交通工具發生故障導致時間延誤或行程變更引起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額外費用;
7、行李在航班托運期間的造成損壞的經濟損失和責任;
8、以上所含服務中所未提及的任何費用。
*根據 2017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